后发生的;⑵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所造成的;⑶它是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法律的后果: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二)、约定免责:从形式上,要求免责条款必须足以引起对方的注意;从内容上看,免除基本义务的条款无效,免除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⑴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⑵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章
一、买卖双方的义务P140151
1卖方义务:交付货物、提单货物单据、品质担保、权利担保。
⑴交付货物
卖方交货地点与时间(合同无约定)
项目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特定物
种类物
大陆法系
特定物所在地
卖方营业地(日本为买方营业地)
随时
英美法系已知所在地(否则按种类物)
卖方营业地
合理时间内
《公约》⑴涉及运输,交货第一承运人。⑵不涉及运输的特定物,在已知所在地。⑶其他情况,在卖方营业地。
合理时间内
中国协议补充;否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否则同《公协议补充;否则按合同
约》
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否则随时
⑵提单货物单据⑶品质担保
⑷权利担保:卖方权利担保义务的内容:一是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二是卖
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置留权等;三是卖
方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
权利担保的限制条件:卖方只有当其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
出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请求时,才对买方承担责任;卖方并不是对第三方依据任何一国的法律
所提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都要向卖方承担责任,而是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
经知道买方打算将该项货物转售到某一个国家或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所提出
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只是产权的请求;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货
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卖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负责;如果第三方
提出有关请求时,是由于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等引起的,则应由买方负责,卖方不负责。
2买方的义务:支付货款,接收货物
二、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P151158
1风险: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以及不属于正常
损耗的腐烂变质等。风险转移关键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
(一)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