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交发〔2013〕111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及有关单位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第13次厅办公例会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11月1日
f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简称厅造价站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高速公路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造价审查动态控制项目工程造价。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检查。项目投资人负责对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管理工作。项目法人具体承担本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建立设计变更动态管理台帐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当以提高设计质量、节省建设资金和综合利用资源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功效和完善使用功能符合环境
f保护要求。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路线起讫点和控制点发生变化的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路基分幅形式变化的
二互通式立交的数量、位置、布置形式发生变化的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三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数量、桥位、跨径、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四隧道的数量、洞身结构形式、行车道宽度改变的
五隧道照明、通风、通信、监控、报警、供配电和消防设施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
六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路面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料场发生变化的
七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标准或者设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项目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总体技术方案改变的
九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