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63个人信息要完整(如: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一样,不得涂改)。7办理人事事务转入手续:71社会保险(根据入职前双方达成协议),每月25日前;72公积金按公司政策执行,每月15日前。第十三条招聘工作评估1人力资源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从职位空缺
是否得到满足、雇佣率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设计来检查;从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佣人数比例、接受雇佣的求职人员的转换率来分别衡量招聘质量。2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第十四条试用期管理1所有新员工均需约定试用期,具体试用期期限根据员工的入职考核情况确定:
11如试用期表现较差,经部门主管建议,可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2在试用期间,如表现突出的,经部门主管建议,可适当缩短试用期期限。试用
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13在试用期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需要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需要进行
f培训,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方可予以解聘。
【2015】HQHR008
2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排的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
它原因而决定辞职的,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可由用人部门申请提前转正。正常试用期满,
由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相关部门发放《转正申请表》,由用人部
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经考核后合格者,直接转正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
给予延长转正期或经培训后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5关于正常试用期的区分,为了更便于社保办理和人员等的相关统计,公司规定在
当月20日前入职人员,从当月开始计算试用期,在20日以后入职的人员,从下月1日
开始计算试用期。6试用人员填写自我鉴定,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签署考核意见,报总经理
审批。
第十五条转正管理1正式聘用:11试用期满前,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十五日向用人部门开出《试用期转正表》,用人
部门直属上级进行考核并注明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等意见。
1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部门主管的意见。
1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的,其部门直接主管应详述原因,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
人力资源部备案。
14试用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