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正式在编员工。第三条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有权向员工征集办理社保及公积金事宜所需的所有证件和资料,由于员工不配合导致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二章社会保险第五条集团公司依法为员工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协助办理账户合并、转移等手续。第六条社保缴费基数参照员工工资标准确定,每年4月份依据长沙市人社局及股东的要求进行调整。第七条保险类别及缴费标准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和长沙市人社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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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28其中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10其中公司承担8,个人承担2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3其中公司承担2,个人承担1
(四)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05全额由公司承担
(五)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07全额由公司承担
(六)大病互助:90元年(全额由个人承担)第八条社保异动规定(一)新增:集团公司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二)减少:当月25日前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次月停社保;当月25日后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第二月停社保,由个人缴回次月的社保费用(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第九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按月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委派管理人员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垫付,年底由所在公司回缴单位承担部分,委派管理人员回缴个人承担部分,不在公司参加社保的,不需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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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不重复参加社会保险。凡在原单位参加社保并持续生效的,应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和原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不在集团公司参加社会保险,集团公司不承担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的各项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生育保险男女职工均可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二)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住院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按《失业保险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三)养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