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正式在编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一)公司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星期六、星期天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二)工作作息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特殊岗位如机房值班员等岗位因工作性质原因实行综合工时制。第五条出勤时间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六条考勤方式考勤方式分为指纹打卡、部门出勤登记、日常抽查三种方式。
0
f(一)指纹打卡:在集团公司本部办公楼办公的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二)部门出勤登记:集团本部员工除实行指纹打卡外,另由部门综合员负责登记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作为指纹打卡的补充。派出机构由部门综合员负责登记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三)日常抽查: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作为出勤记录的补充。
每月2日前各部门综合员上报上月部门考勤记录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3日前人力资源部收集完成考勤机的考勤记录,5日前完成考勤记录的比对调整,6日前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三章缺勤管理第七条缺勤(一)迟到:员工上班打卡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即为迟到。(二)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打卡即为早退。(三)擅离职守:员工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离岗30分钟即为擅离职守。(四)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60分钟以上,或未请假、请假未批而不到岗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计算。员工上下班漏打卡,3日之内必须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
1
f负责人确认签字,交人力资源部补卡记录,否则按旷工论处。每月规定补卡不超过5次。
所有员工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如发现打上班卡后不上班,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集团公司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按通知时间统一纳入考勤范围。
第九条员工考勤以公历年自然月为一个考勤周期。第四章请假、出差管理
第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请假包括婚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陪产假、病假、事假等。请假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并须按请假流程和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