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HR04042010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HR04042010
考勤及出差请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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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各种假期和请假手续,因公出差请假手续,以及相应考勤管
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1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册员工。2职能分工21各基层单位的考勤工作由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具体实施,各单位劳资员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本单位考勤工作,汇总考勤情况,每月28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每月30日前将本单位出勤情况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22集团公司机关考勤工作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实施。23人力资源处、保卫处有权对各单位考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3假期31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凭工伤事故报告、医务部门证明,经安全部门审核,作工伤处理。32病假32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需要请假的,由集团公司医务所出具“病休建议书”,病休天数应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33婚假331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和请假条经批准,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可另增20天婚假。332婚假须事先办手续,一次休完;一次未休完的,以后不再补休,但可以按规定加计积分。34丧假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如需赴外地奔丧,按路途远近,另给路程假。35产假351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规定初次生育(包括再婚没有孩子的初产妇)经保健站证明,可请产假,产前可提前休假15天(休假天数计算在产假天数之内),产后休息90天(属晚育另增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假30天,难产、剖腹产凭医院证明增假15天,双胞胎及多胎凭医院证明增假15天。
fQGHR0404201035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经保健站证明可请产假30天,怀孕4至7个月内小产的,可请产假45天。353女职工妊娠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354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或未办结婚手续生育者,不享受计划生育产假,作事假处理。36节育假361职工施行节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享受3天休假。362施行节育手术失败造成怀孕,凭医院证明给假15天。363第一次怀孕做人流的职工凭医院证明给假15天。364第一次怀孕做引产手术职工给假15天。37哺乳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期满上班的女职工,在产后一年哺乳期内,每天有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双胞胎45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38事假381职工请事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批假权限审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