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进行和其他工作的配合协调。
若有事外出(必须在施工正常情况下)需向项目部经理请假、审批,请假时间每
月不得超过5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0元。在未经项目经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外
出,项目部将处以分包方每天400天的罚款,超过5天,每天处以1000元的罚
款。罚款在每个月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5乙方人员进入现场,特殊工种持上岗证上岗,。在检查当中如果发现有未
持证上岗的人员,每人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如限期还未整改,
未持证人在每人次处罚200元,并要求无证人员退场,如不执行,总包方有权终
止分包协议书。其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6乙方劳务人员进入工地后,未经总包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不允许先随意
换人,如果未经同意而随意更换劳务人员,每人次处以分包方100元200元的罚
款;未经同意而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人次处分包方1000元罚款。
7协议书签订后15日内协助总包方办理完劳务合同注册、登记手续。如因
乙方原因而未能及时办理;总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8协议终止:双方履行协议书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成、劳务分包
人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
止。
9如发生点工,技工按240元天计,普工按150元天计。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
支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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