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党员长期流动或流失的,不计分。(以登记册、考核时提供的情况和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为准)9、党员培训情况(4分)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不计分。(以培训记载为准)10、“共驻共建”活动情况(2分)未开展或未达到要求的不计分(以组织部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情况为准)11、开展活动和参加活动情况(4分)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并参加机关工委通知的会议和活动的不得分。(以活动开展情况记载和机关工委提供的情况为准)三、作风建设(18分)1、党内监督方面(7分)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党员干部中出现违纪问题的不计分。2、违纪党员处置(4分)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没有进行回访教育,放任不管的不计分。(以记载情况为准)3、作风建设方面(7分)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不计分。未完成机关作风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的扣3分。以(相关部门和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为准)四、制度建设(8分)1、制度建设情况(3分)没有形成书面制度的扣2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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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度单一不健全的扣1分。(以考核时提供的情况为准)2、制度落实情况(2分),制度落实不够,流于形式的不得分。(以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为准)3、长效机制落实情况(3分)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和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和要求完成长效机制建设各项任务的不得分。(以先进性教育督查情况和机关部门掌握的情况为准)五、基础工作(21分)1、党费收缴(4分)各支部党费上半年6月30日前缴清,全年12月10日前缴清。没有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及时交纳党费的扣1分,没有到机关工委换党费收据的扣1分。收缴标准或数额不够的扣2分。(时间以银行进帐单和党费收据为准,其它以党费收缴册登记核定情况为准)。2、党刊征订(4分)没有按分配指标完成2008年党刊征订任务的不得分。(以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为准)3、党内统计(4分)党内统计年报报表不及时的扣2分;数据不准确,敷衍了事搞应付的扣2分(以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为准)4、信息调研(3分)全年向机关工委报送党建信息4条,调研材料1篇。信息缺1条扣05分,未报调研材料的扣1分(以机关工委掌握的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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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阵地建设(6分)无活动阵地扣3分,没有发挥作用的扣2分。(以考核时检查情况为准)六、加分因素:1、被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的,加5分。(以表彰文件或奖牌为准)2、荣获县级及以上“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及其它表彰奖励的,按“三位一体”考核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