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政治部(2013年版)《公安基础知识》整理,第一章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1)公安机关的性质,一般是指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根本属性)。它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依据。(2)我国的公安机关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根本属性)。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2)公安机关的这一根本属性,表明了三点内容:第一,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一方面,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必须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第二,它在国家政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周恩来)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第三,它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因为,它是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而且是以国家赋予的任务为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的法律、政策为全部活动的依据。(3)我国公安机关的根本属性与剥削阶级警察机关的区别:第一,维护的阶级利益不同第二,专政的对象不同第三,专政的目的不同第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同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一、含义和分类(1)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1)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在(国家法律确定的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承担的工作内容)。(2)公安机关的任务,是一个(多形式、多层次)的系统。根据不同的部门、专业、时间和空间,可以做出不同的划分。从(时间)上分,有(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从(范围)上分,有(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从(层次)上分,有(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等。二、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f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的总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本任务包括五项:(一)维护国家安全第三章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内容一、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工作,指的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也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