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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制定人分发部门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SMPXS0020审核人页码1of5生效日期年销售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仓库月日批准人
目的:为建立产品召回系统和召回程序,明确召回相关人员、产品及记录的要求。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药品召回处理的管理。职责:销售部负责人及销售业务员对本规程实施,质量授权人负责。依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内容:1、药品召回:公司对已上市销售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程序收回。
11药品召回根据召回发起主体的不同分为:
(一)主动召回: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作出召回。(二)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公司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
药品召回根据药品安全隐患、危害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以下三级:(一)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公司根据召回分级与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设计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
f文件名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MPXS0020页码:2of5
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在启动药品召回后,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应当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实施召回过程中,召回小组应该: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3日,三级召回每7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的进展情况。
12召回流程:
121产品召回决策:
质量事件如偏差、OOS调查、投诉、药物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风险评估等都可能导致召回决策。
召回决策由公司总经理、公司质量授权人、公司生产负责人进行。
召回决策是对产品安全隐患的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等基本信息;(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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