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创新、推动绿色安全航运发展,以及改善航运业营商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实施细则》通过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为《指导意见》中推进航运要素集聚、发展航运金融和改善航运营商环境等相关改革措施提供资金支持,促进高端航运要素在前海集聚,推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二)积极支持发展高端航运业,服务香港高端航运业升级需求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航运中心的全球竞争力,香港凭借良好的区位和“自由港”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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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成为亚太地区航运中心和全球海运服务业交易的“衔接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相关举措和新加坡政府针对航运产业的一系列优惠措施不同程度地挑战着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因此,加强深港合作,在传统散杂货、集装箱港口用地资源受限的条件下,进一步支持发展船舶融资、船舶交易和船舶经纪,海事保险和仲裁、国际海员培训和外派等方面航运服务业,有助于为香港航运业扩展空间,是香港提升航运中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三)积极支持国际海员发展,推进战略型、储备型航运人才队伍建设。第一,国际海员作为航运业的直接从业者,一直是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战略和“海上丝绸之路”伟大构想的实施者。同时,国际海员是国家庞大外贸的依托,也是一种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在战时还是可作为海军的预备役,素有“第二海军”之称。第二,国际海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具有封闭性、全球性、风险性、艰苦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在船期间无法享受社会公共福利,制定与国际接轨的个税优惠政策,可以提高国际海员从业的积极性。截至2017年底,全国注册船员总数约148万人,其中具有在船任职资历的持有适任证书海船船员人数仅有30万人,甚至低于印尼、菲律宾等国家。进一步鼓励国际海员发展,扩大高级海员规模,建设航运人才队伍,对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三、起草过程为深入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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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业发展,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前海管理局于2017年5月开始着手起草《实施细则》。一是多次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深圳海事局召开座谈会,深入沟通交流前海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方向和专项扶持内容,与市交通运输委出台的港航业发展扶持政策相辅相补、各有侧重。二是深入港区、航运企业、监管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前海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现状和企业发展诉求,吸纳相关意见建议。三是多次召开局内专题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