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级分类工作底稿》并形成风险分类抽查报告,确保风险分类的准确性;3确定初审结果。按科目填制《农商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讨论意见书》,并在《农商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认定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对初分结果有异议的风险分类进行调整,说明调整理由;4上报初审结果。将初审的结果及相关资料连同抽查报告一并报总行风险分类领导认定小组。(三)认定1审核初审结果。总行风险分类领导认定小组依据上报资料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填制《农商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讨论意见书》和《农商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认定表》;2核实调整内容。对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需要调整的内容,要求初分机构要逐笔进行现场核查,并上报书面情况;3认定分类结果。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领导认定小组在分类认定表上签署分类认定意见,确定认定结果。第十条按认定权限向上级机构报备损失类非信贷资产。
第五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总行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领导认定小组,负责辖内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组织、推动工作。第十二条总行风险分类领导认定小组的主要职责为:1承担对总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方案、细则制定工作;
12
f2负责总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3指导、督导总行开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4对总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进行考核;5对总行开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中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6负责对总行及各经营机构上报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风险分类进度通报;7逐步建立总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监测、计量、评价和处置体系。第十三条总行、各经营机构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1对本部门开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组织实施;2负责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的审核认定;3组织人员对初分与初审意见不一致的风险分类项目进行现场核查;4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对需上报备案风险分类项目进行重点抽查;5完成辖内风险分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6负责辖内风险分类的指导、监督工作;7对风险分类结果进行总体评价。第十四条总行、各经营机构风险分类工作具体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1负责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和管理工作;2对初分意见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3对固定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等资产及其他可疑资产项目进行现场核查;4对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的问题进行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