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口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全面贯彻上级绩效工作分配制度,切实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教师队伍的和谐稳健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钟政办发【2009】61号)、《钟祥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旧口一中在编在岗教职工。三、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充分体现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工作特点,实行工资待遇与岗位、工作量、工资绩效挂钩的动态工资分配办法,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坚持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向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四、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工资(含超课时津贴、教辅工勤人员岗位津贴)管
理岗位工资(书记、副校级领导职务津贴、管理人员津贴、班主任津贴等)绩
效考核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考勤、履职情况等)。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
(1)绩效考核工资控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以内
(2)管理岗位工资(领导职务津贴、班主任津贴等)控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额的20以内。
(3)工作量工资(含超课时津贴、教辅工勤人员岗位津贴及教师组织课外实
践活动、文体活动、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的课外辅导、值日(每天计2分)、值周、
加班补贴等)控制在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额的35以内。
(三)有关工作量折算标准
1、管理岗位津贴发放参考标准。
(1)班主任津贴积分计
20×10
(2)书记、副校长津贴积分计18×12
(3)中层正职津贴积分计12×12
(4)中层副职津贴积分计10×12
根据班主任工作成效、管理岗位工作成效的优劣确定班主任、管理岗位津贴。
f2、教职工工作量工作(含超课时津贴、教辅工勤人员岗位工资)。教师课时
工资按课程安排的课时计算。首先核定学校总课时数,综合学科系数、岗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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