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生效、修改及终止(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时,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四)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f(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止协议通知书__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
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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