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3.参与本矿井上、井下防治水设计,长远和年度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对于防治水工程质量低劣,影响安全使用的,有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4.负责编制矿区补充勘探工程计划及生产地质勘探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勘探工作安全。5.负责编制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会审,及时发放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的规程措施要进行指导,确保安全可靠。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建立有关的地质安全图纸资料,标志清楚与安全有关的断层、井上下水体、钻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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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负责矿井生产地质、水文地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8.负责地质专业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以及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9.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二、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负责对地面、工业广场、井筒及其它保安煤柱和隔离煤柱的设计审查。编制岩层移动观测计划,确定重点观测项目,积累岩层移动资料。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建立有关的测量安全图纸资料,清楚标志与安全有关的地面构筑物和井上、下开采区域的空间位置关系。4.负责矿区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测量工作业务保安条例。5.负责测量专业各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6.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搞好质量管理工作。第五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原始观测资料,实测资料的登录、计算和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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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地质观测资料应有观测人、记录人等签字。(2)测量资料应复测、复算,应有计算者,对算者签名。(3)超入正式成果表的资料要有抄录者,校对者签名。2.向本矿有关单位提交的非正规资料应有编制、绘制、校审和地质、测量技术负责人签字。3.向本矿有关单位提交正规图纸、资料,应有编制、绘制、校审、技术负责人、部长等签名,最后应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名。4.上报、外发图纸、资料,应有编制、绘制、校审、技术负责人、部长签字,最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未经审查批准的图纸资料、一律不准对外使用或发放。矿编制的地质说明(三书)和附图,除履行上述责任手续外,尚须报经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提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