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办公用品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日常办公用品经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日常办公用品
开支,进一步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保证日常办公和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成本支出。因此,日常办
公用品费用按确定基数、分职分岗、适当调整、定额拨款、包干使用、超支自负、节约按比例奖励、年底兑现的原则进行管理。节约按比例奖励的具体办法在年底兑现前由院长办公会另行研究。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部门”是指学院党政管理机构(含群团组织)、教学
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学生组织。第四条分为两类:一、部门办公用品及其相关支出(以下简称部门办公用品费用)主要包括部门办公用的笔墨纸张、装订粘贴(不含图书馆的图书资料采编、修补及装订耗材)、电脑耗材、卫生用具、劳动保护用品、信函邮寄费、学生会及团组织日常工作用品、微机及外设维修、照明用具更换、文印设备维修、办公桌椅维修、办公室门窗维修、其他单件价值800元以下物品的维修或更换等。二、学生管理、学生用品及其相关支出(以下简称学生管理用品费用)主要包括各部门所辖教室及其物品(经学院批准的多媒体等公共教学场所除外)、粉笔板擦及卫生用具、实验室及学生宿舍门窗桌椅等公用易耗物品维修或更换、学生管理、学生考核及活动费等。第五条部门办公用品费用与学生管理用品费用分别捆绑使用、自主管理。一、部门办公用品费用:学院领导的办公用品费用按定额标准分解到学院办公室支配,三个党总支的办公用品费用按定额标准分解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支配,学院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费用按定额标准分解到部门支配。二、学生管理用品费用:根据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按每生每月的定额标准,每学年一次分解到各学生管理相关部门,节余部分作为班费分配到班级。第六条根据工作性质,经过统计数据分析测算,部门办公用品费用和学生学院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是指日常办公消耗品及其相关的支出费用,
f管理用品费用定额标准如下:一、部门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1、部门办公用品费用定额15元人月为基数A。2、学院主持党政工作的领导各30A。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20A。4、学院副处级含主持工作正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各15A。5、学院实职正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各10A。6、学院实职副科级干部各5A。7、学院其他工作人员各1A。8、各系(含北校区)学生会及团总支002A学生数,院学生会及团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