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进行;
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o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p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q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2费用索赔521费用索赔: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而要求的经济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522费用索赔事件a工程变更索赔。一是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索赔;二是工程变更超限度索赔,即工程变更超过一定限度时(一般不超过±20)使承包商遭受损失而进行的索赔,通常这类索赔包括三种:①工程量增加索赔,即当按原始价估算的工程量增加量超过原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总价合同为20、维修合同为50、单价合同为25、成本加费用合同为50)时承包商可以索取超过限额以外的工程的补偿;②工程量减少索赔,即当按原始价估算的工程压减量超过原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总价合同为20、维修合同为50、单价合同为5、成本加费用合同为33)时承包商有权索取赔偿;③子项工程性质发生变化,即设计修改必然导致子项工程性质发生变化,当工程增加量超过13或工程减少超过14时,承包商即有权索赔。b工期延误纯属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c地质条件变化(含地下水)引起的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d地下障碍物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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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业主要求加速施工或提前总工期导致投入周转材料、劳动力的增加;f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如战争、暴乱等)等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事件引起的从而使承包商遭受严重损失的;g业主拖欠工程款引起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甚至终止合同的;h因合同文字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引起承包商损失的索赔,如隧道开挖石方量计算到开挖“设计轮廓线”和“从开挖设计轮廓线”,前着可以理解为“自然方”计量,后者则理解为开挖后“松方”计量;i改变结构、提高标准引起费用的增加;j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及不合理指令造成了工效的大幅度降低,从而导致费用增加;k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施工或终止合同;l由于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规章发生了变更导致承包商成本增加以及货币汇率变化引起的。53工期费用双索赔531工期费用双索赔:即工期索赔中含有费用索赔,费用索赔中又伴有工期索赔。532工期费用双索赔事件a合同论述含糊(非承包商原因);b业主或工程师原因拖期;c不利自然条件(与招标不符);d因工程师数据差错或交桩错误;e工程师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