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要求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签。4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5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院系、年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6表格必须体现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公章。
f7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随表报送。各院系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顺序整理,不要装订成册。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各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此外还要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一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学生基本情况介绍(一式两份);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必须准确填写获奖学生工行卡号,见附件5)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份,此表由各院系审核认定,经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后由各院系保存备查。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必须准确填写获奖学生工行卡号,见附件6)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行政北楼219,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118869。
附件1: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2011年国家奖学金各院系分配表附件4: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院系分配表附件5:201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6: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2011928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