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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青农大学工发(2012)25号
文件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为认真、高效、客观、公正地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承认和鼓励,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省属高校奖助学金经费的通知》鲁学助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1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奖励数额及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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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国家奖学金奖励47名学生(本科45名,专科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省政府奖学金奖励17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803名学生,其中涉农专业210名具体专业见附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4国家助学金资助3633名学生,其中涉农专业842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本次只发放2012年后5个月助学金,剩余部分待2013年春季省资助中心专项资金划拨到位后,再行发放。三、发放形式以上各项奖助学金均以“划款”形式,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中。四、申请条件1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并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无不及格门次;(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多项活动,综合素质特别优秀;(6)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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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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