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6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审核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受助名额为814人,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共计407万元。各院系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额度见附件4,奖励人数和奖励金额应与下达的指标相一致。1评审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2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纪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本学年两学期均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获得本学年校系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推荐。
f四、评审程序各院系务必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副书记为组长,相关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本院系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院系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认真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校要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省教育厅。五、材料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院系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1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3表格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