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国内)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国内)
第一条目的及适用范围为加强员工出差事务的管理,保证出差活动的有效性,严格有关出差的组织纪律,同时也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或正在试用期、临时用工期、实习期的员工。第二条内容1、员工出差的审批权限2、员工出差办理各项手续的流程3、员工出差核算补助的确认标准4、员工出差乘车、交通、住宿及伙食补助标准5、小车司机、货车司机长途行车津贴标准6、公司试用和临时用工人员出差补助标准7、公司实习人员出差补助标准8、员工出差应遵守的事项9、本管理制度的批准和修订第三条员工出差的审批权限(如下表)员工的职务级别中包含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部门中若只设有部门副职负责部门工作则出差审核及批准权限与部门经理级别一样。
职务级别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1天3天副经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其他员工1天3天部门经理主管副总3天以上部主管副总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副总3天以上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出差天数1天及以上1天及以上1天及以上审核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批准人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出差天数审核人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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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条员工出差办理各项手续的流程(流程图见附表1)1、员工出差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做好出差登记,填写《出差申请单》(附表2)或《港、澳、台地区出差申请单》(附表2);2、按照出差的审批权限确认是否准予出差。若遇员工出差目的地还包括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审核人及审批人应分别明确出差人员在施工现场以及施工现场以外的出差时间;3、凭《出差申请单》或《港、澳、台地区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借一定数额的差旅费,预借差旅费的标准按照出差期间日补助标准乘以批准的出差天数核算。港、澳、台地区出差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预借差旅费时,可由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后确定预借差旅费的金额;4、出差返回后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差手续,逢周日可推至下周一办理,未办理出差登记和销差手续的员工人力资源部不予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确认出差时间;5、出差返回后7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差旅费。凡超过7日报销差旅费者,人力资源部应根据财务部确认的预借差旅费从当月薪金中先予以扣回,待报销时一并核付。同时要从出差归来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费,费率按2‰每日执行。财务部应在每月发薪日之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销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