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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住房调控政策经验与启示
当前,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正在进入“组合拳”出击的关键阶段,其政策手段之严厉、市场反响之强烈,使此轮调控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期,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陈卫东博士接受《理论前沿》周刊专访,他在归纳和总结主要国家和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背景、抑制泡沫政策和住房保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破解房地产市场难题的政策建议: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地产问题,力争在“住有所居”和“保增长”之间取得最佳平衡,“保低放高”,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覆盖范围,增大住房市场交易和保有环节税负,实行以实物建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模式,加快我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的法制化进程。
海外住房调控政策出台的不同背景和主要措施
记者:最近几年,国内房价节节攀升,超出了许多购房者的承受能力。房价上涨过快、投机气氛过浓成为引发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要动因。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住房问题通常在那些背景下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加以调节,以弥补市场失灵?
陈卫东: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又是特殊商品。短期内需求
f大幅增加而供给难以及时跟进,决定了住房很容易成为投资品。生活必需品要求价格的稳定性和投资品价格的波动性之间的矛盾,是房地产市场最基本的矛盾。这个基本矛盾决定了不能把所有住房问题全都交由市场这只所谓“无形之手”去解决,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政府通常会出手调控:
其一,提供公共住房,保障居民“住有所居”。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各个国家和地区住房矛盾不断凸现,保障居民“住有所居”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住房调控政策的重中之重。新加坡有460万常住人口,国土面积仅699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建国初期,面临严重的房荒,新加坡住房形势十分严峻。为解决住房短缺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早在1960年新加坡政府宣布成立建屋发展局,1964年推出了“居者有其屋”的政府组屋计划,将政府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普通收入者的居住问题上。
香港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始于1954年,当时石硖尾大火导致5万多人丧失家园,政府不得不进行安置,并于当年成立了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建立和发展与商品房市场并行的公共经济房系统。1972年,房屋委员会制定了公共房发展规则,耗资54亿港元;1987年制定了香港公共经济房的15年发展战略。坚持公共房保障体系与商品房市场并行发展,两者界限分明,成为香港政府在房地产价格调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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