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休息时间:周末双休3、打卡制度①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事。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找两位本部门的员工签名证明,再由部门领导逐级确认审批后交送于行政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超过3次,罚款10元。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
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
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f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前台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前台。(特殊岗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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