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考点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51110年)1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相应要求。3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考点三代位权、考点四撤销权2撤销权行使的期限: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1年内行使;且2)行为发生之日5年内(除斥期间)。
代位权080910案例分析04多15单
撤销权
1合法;2怠于行使到期债权;3债权均已到期;
4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除基于扶养1)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
适用条件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2)无偿转
予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让财产;3)30差价而且第三人知道
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是否到期
债权已经到期
均可
被告
次债务人
债务人(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诉讼第三人
债务人(承担必要费用)
受益人或者受让人(有过错分担费用)
考点一保证(09年)(一)保证与保证合同(不是抵押合同)2保证合同是要式、单务、无偿、诺成、要式合同。(三)保证方式06091415案例12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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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一般保证有先后顺序(先债务人后保证人)。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提示: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情形:①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②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③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2共同保证1)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2)连带共同保证:“连带”是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而非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连带。担保人出钱后应先找债务人,再找其他共同保证人。3《物权法》规定: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061315案例分析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①物保是“主债务人”提供的: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②物保是“第三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