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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2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国家为主体,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主要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1014年考点
内容
要点
1税收法定(核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定、要素法定。
基心)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本2税法公平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原3税收效率

4实质课税
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
1法律优位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法律不溯及既往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

避免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
原4特别法优于普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则通法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
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
从新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权利主体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四节税法要素
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概念含义
课税对象作用或形式
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
税目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质的界定目的即为应税项目
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税基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
1价值形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
量的规定
(计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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