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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留置)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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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抵押物范围1)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2)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抵押人的份额。)、从物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五)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1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起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2土地出让金优先于抵押权。(六)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涤除权)。(七)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八)抵押不影响出租,但抵押后不能出租。书面通知,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否则抵押人承担。(九)1拍卖清偿顺序: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2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未登记的,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考点二动产、权利质押(14年)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交付生效;
2)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应收账款(不包括有价证券的付款请求权)
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4)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时设立
股权
以其他股权出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时设立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1)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提示:质权人同意的除外。2)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考点三留置(11年)(一)留置权的成立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1)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提示: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也可以产生留置权。(二)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权的效力还及于从物、孳息和代位物。抵押权一般不及于孳息;2留置权登记的抵质押未登记质押未登记抵押;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三)1给债务人确定“2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2优先受偿。不能直接给,要拍卖折价。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5
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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