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相符。各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在余额调节表上签字盖章,复印件报市局(公司)财务处。(三)(公司)市局财务处资金管理员每月根据配送部及各县(市)区局(营销部)上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本部的其它货币资金明细帐进行核对,确保帐帐相符。(四)各部门(单位)负责对帐的人员每月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帐帐、帐实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负责人进行汇报。如未按时进行对帐,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的,一经查实,对相应责任人及财务负责人扣发当月奖金。
第六章内部存款的管理第二十条内部存款是指在省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帐户的存款。内部存款的管理规定与银行存款相同,并严格执行《山东省烟草系统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f第二十一条省内烟草系统内部结算单位之间超过1万元以上的经济业务全部使用内部存(借)款结算。第二十二条省局(公司)对各单位收入账户资金集中上划,统一管理,收入专户的所有资金每日扫数为零通过网上银行上划为内部存款。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单位)每月按时上报本部门(单位)的下月现金支出计划,市局(公司)财务处汇总后填报《按月分旬现金预算表》并上传至省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市局(公司)按照上报的《按月分旬现金预算表》按旬或按次填制《下拨资金申请表》申请拨付资金。申请的资金通过网上银行下拨内部存款到市局(公司)及各县(市)区局(营销部)支出户。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严禁改变资金用途。严禁市局(公司)对所属营销部进行资金二次拨付。第二十五条进行网上结算业务时,内部存款余额不足的,自动产生内部借款处理。第二十六条资金结算员月末及时打印内部对帐通知单,现金出纳员及时与资金管理中心对帐,并编制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七条其他具体操作规定见《山东省烟草系统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章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卡存款、税款
f专户存款。第二十九条银行卡存款是为单位负责人办理的日常支出信用卡存款。出纳人员根据经办人报账的已审批发票单据及时编制记账凭证,月末与银行信用卡对账单进行核对,帐务不符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和相关单据进行补记或调整。第三十条税款专户是为缴纳各项应交税金开立的专用帐户。经办人员按照本期应缴税款办理支付审批手续,出纳人员据以将款项以转账支票形式存入税款专户。税款专户必须定期对账检查。
第八章筹资管理第三十一条根据《山东省烟草系统资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