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实施各种学生资助项目的评审基
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一是确认被认定对象家庭经济是否困难;二是确定被认定对象家庭的贫困程度。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认定对象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二、申请困难资格认定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三、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由学生家长及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承诺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二)学生家庭成员如有患重症的,应提供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三)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凭证复印件下岗证、低
f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四)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
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灾证明。四、困难认定的等级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学生家庭经
济困难程度,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和经济不困难予以认定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不能经过贫困认定,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现阶段各院系现以学生提供有效建档立卡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后期以国家资助系统反馈具体名单为准。
五、成立各级认定机构(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认定工作;(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管理的老师、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三)各个班级成立由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代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组成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六、申请困难资格认定程序(一)各学院辅导员认真审阅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书及《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审阅情况初步确定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30。
f(二)辅导员组织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黄河交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表》,学生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严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