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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应用技术学院各班:接学校通知,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文件精神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为我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的学生。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一)本人申请:所有申请认定的学生均要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本次新申请认定以及需变更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还需如实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后提交所在学院。(二)各班民主评议:各班成立以班导师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1015。),负责本班民主评议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根据家庭情况,可评定为不困难、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四个档次。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过程中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不便在评议会上介绍的,可直接向班导师说明情况,由班导师参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确定并向全班同学进行通报。(三)应用技术学院评审: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学生会主要干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学院根据各班评议结果及班导师意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建立起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三、时间安排(一)月13日前将各班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学工部,9认定评议小组中的学生代表如果是学生干部要注明所担任的职务。(二)9月15日,请各班给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重庆理工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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