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电大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一、中国鼎天有限责任公司与德国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冷轧卷板进口合同。合同约定:贝佛里奇在2006年6月底前交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合同签订后,鼎天按期开来了信用证。但直到2006年6月30日,鼎天仍未收到贝佛里奇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7月3日,贝佛里奇向鼎天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鼎天有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鼎天于7月4日回复传真。鼎天按期回复,告知贝佛里奇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则将宣告撤销合同。但贝佛里奇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鼎天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鼎天于7月5日正式函告贝佛里奇,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问:(1)鼎天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2)如果鼎天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鼎天?参考答案:鼎天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方法合理。因为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违约,而且在鼎天拒绝将信用证延期的情况下,仍未履行交货义务,故贝佛里奇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鼎天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贝佛里奇索赔。贝佛里奇应该赔付合同规定的价格与卖方应交货时,货物在卖方所在地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如买方补进货物,应赔付合同价格与补进货物价格之间的差额。二、印度国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向德国麦克莱伦有限责任公司出口羊绒披肩,并签订了CIF合同。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麦克莱伦有限责任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货物被雨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麦克莱伦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差价损失。问: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货物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参考答案: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以CIF术语成交的合同,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I
co
terms2000的规定,根据CIF术语,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也由麦克莱伦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除非尤素福股份有限公司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三、东艺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发盘“橡胶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当即回电“价格减10,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