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每年初提出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驾驶员和车管员应按车辆保养手册规定的行驶里程、时间和要求
f项目对所管车辆进行常规检查、保养、维护,并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情况。第十二条公司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不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保养、维修的,必须征得车管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在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如车辆在异地)。第十三条车辆常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每月底将各自管理车辆常规保养、更换部件计划报车管人员,车管人员汇总《车辆需保养、维修情况月度汇总表》(见附件),并安排对维修和保养所发生费用进行询价后,根据预算费用,经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维修、保养。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时发现车辆零部件需要更换或修理厂进行车辆保养检修中发现车辆零部件需要更换时,由驾驶员填写《车辆请修、更换部件报告》,交车管人员按要求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换件维修,自行修理项目不予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车管人员负责办理。第十四条车辆行驶中发生不可预见故障或其他耗损需要修理、更换零件时,驾驶员应向车管员报明故障状况,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之后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车辆根据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需要进行大修时,由车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维修。第十六条车管员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车辆保养维修和运行等车辆状况,做好记录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汇总,并将检查汇总情况报公司领导。第十七条如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驾驶员负担。第五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八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加强驾驶理论和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车辆驾驶、维护的技能;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车辆调派制度,做到热情服务,文明行车。第十九条驾驶员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第二十条行车时,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负责,严守交通法规,中速行驶;不能以任何理由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如有违规,将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日常车辆保养维护工作,保证机件、外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