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导论r
第一节概述r
一、概念r
(一)概念r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r
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制度的总称。r
(二)特征(与国内法相比)r
1、主体主要是国家,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r
2、以国家之间协议的方式制定r
t3、效力及与整个国际社会;r
t4、采取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强制实施方式;r
t(三)与国际私法的关系r
t都属于国际法,但国际法可以称为国际公法,主要解决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例如:领土、外交、空间等。r
t二、国际法的法律性质(道德还是法律)r
t(一)道德说(19世纪英国奥斯丁)r
t1、主要观点:认为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伦理性行为准则和规范。r
t2、主要理由:(1)法律是主权政治权威制定和执行的人类行为规则的总体;r
t(2)主权国家之上并没有一个能够制定和执行这些行为规则的主权政治权威;r
t所以国际法不是法律而是道德。r
t评价:r
t首先,国际法道德说,把国内法的概念作为法律的一般概念,并以此为公式,强加于国际法之上;r
t其次,奥斯丁的国内法的定义也不正确,只包括一个国家的国内法或制定法,不包括习惯法,这是不正确的。r
t所以,奥斯丁混淆了法与道德的界限。r
t(二)法律说r
t1、主要观点:认为国际法是法律。r
t2、理由:r
t(1)国际法有一个适用的社会空间,即各主权国家基于某些共同利益而进行交往所形成的国际社会。r
t(2)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是国家)在彼此的交往中,已经形成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r
t(3)国际社会整体同意,认为国际行为规则应由外力加以强制执行。r
t(三)弱法说r
t1、观点:国际法是法律,但是是弱法。r
t2、这种观点是错误的:r
t(1)从法理来看,法律无强弱之分,只要是法律都必须遵守,虽然执行方式不同。r
t(2)法律本身的强制性与法律的强制执行是两个问题,前者是法律的内在属性,后者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外力(强制措施)。r
t(3)从国际实践来看,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措施也不总比国内法弱,如:战争、报复、反报。r
t因此,该说是错误的,但反映了国际法的强制力量不足的现状。r
t三、国际法的效力根据r
t(一)含义:又叫国际法的根据(thebasisofi
ter
atio
allaw),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国际法的约束力是从哪里来的?它的基础和根据是什么?r
t(二)主要理论观点r
t1、自然法学说r
t(1)内容:以自然法作为国际法效力的根据,主张国际法是自然法的组成部分,是自然理性在所有国家之间建立的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