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公司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第二条本制度适合MESDA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申请外出事由范围第三条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第四条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第五条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第三章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第六条员工应提前制定外出工作计划,在公司线上管理平台“云之家”上提交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审批→抄送行政前台→同意后在前台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一)备案后方可按计划执行。第七条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按照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第四章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第八条普通员工:由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审批→抄送行政前台→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一)备案。第九条部门经理:由分管领导核准审批→抄送行政前台→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一)备案。(分管领导不在由集团其他领导核准,集团其他领导不在由行政部核准备案。)
第五章外出注意事项第十条考勤人员应严格监督,严禁包庇、欺上瞒下,若发现有此类情况或工作失职者,对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十一条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第十二条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违者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上级领导或行政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第十四条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违者按旷工处理。第十五条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f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员工预计距离下班时间剩余30分钟内才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一小时电话报告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由行政部核准后方可执行。行政部在《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一)上注明情况以便记录考勤。
第六章考核和处罚第十七条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违者按旷工处理。第十八条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的,如未按流程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1、人力资源部给予口头警。2、第二次,公司给予通报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