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费中优先扣回。
3、代理佣金:乙方全程策划营销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额的12。
4、佣金提取的条件乙方佣金计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所销售房源达到房屋销售完成条件,即乙方已协助甲方与客户签妥《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房款,并完成该客户银行按揭手续(即银行面签办理完毕)或一次性付款客户收齐90的房款;②、所售房源销售价格不低于项目营销代理基准价,本项目各类物业的营销
f代理基准均价分别为:
◎住宅基准均价
本项目住宅基准均价按现销售基准价3200元并随同时期
和湘
两项
目相比现销售均价(以上两楼盘2008年3月销售均价分别为:3300元、4000元)涨
(或降)幅的平均值上涨(或下降)。具体定价计算方式如下:
项目销售基准均价现基准价×【1(
湘
涨幅)2】(元)
◎商铺基准价8000元
◎车位基准价650万元个
③、按时按量达到甲方制定每批房源的销售目标(详见下表《各物业销售进度及佣
金提取比例表》);
5、佣金提取方式:
①、在销售过程中,属于甲方客户,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销售工作,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但
不提取佣金。甲方客户销售面积控制在5以内,超过部分甲方将按500元套向乙方支付手
续费,但总量控制在10以内。②、每批房源销售业绩具体的考核指标和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如下表:
f6、佣金支付流程:在上表每个考核节点目标完成后7日内,由乙方提交书面销售业绩统计报告;甲方收到统计报告后7日内审核、计算佣金并通知乙方;乙方开据正式税务发票到甲方按合同结算。九、违约责任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作为赔偿;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之人民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