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架构和独家代理合同书
【独家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
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物业代理人:地址:营业执照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售代理商,双方协议内容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占地面积:::亩平方米
物业独家全程销
项目总建筑面积:
1、关于项目代理保证金11为表达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代理保证金:人民壹拾伍万元(¥1500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元整(¥50000元)在双方代理合同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伍万
2、销售代理部分21本合同有效期限2006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个月。委托
f期结束,双方可以协商续约或者终止合作;甲方应于代理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2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合同附件)。23在委托期内,对于所有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3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由于甲方自行联系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认之后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1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24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25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即使本合同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26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27租赁代理佣金的计算方法:在委托代理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月租金金额的代理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