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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缴纳房产税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上海市对房产税征收态度之坚定,由此可见一斑。(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现状重庆市也于同一天,即2011年1月27日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要点。
f1征税对象分三类。首先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其次是个人新购的超过成交价2倍以上的高档住房;再次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另外,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2征税办法。按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乘以房产交易价格计算缴纳,条件成熟后,以房产评估值取代交易价格作为征税依据。另外,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征税税率分三档。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另外,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税税率也为05。
4关于免税面积,一个家庭可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存量独栋住宅为180平方米,新购高档住房为100平方米。
将两市的房产税方案相比较,可以发现重庆方案比较激进,目标直指高端商品房以及多套房的持有者,而上海方案比较稳重,在推行房产税进度与力度上更加缓和,表现在不仅税率相较重庆方案较低,对房屋市价还另有70的“折扣”。
三、我国目前房产税改革所面临的困难
f目前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网络、媒体、学者、记者已经提出各种各样的质疑,实际征收时将面临的困难重重,都对房产税改革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一)社会群众对房产税改革的抵触情绪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方案出台后,褒贬不一,有些学者担心房产税可能成为法国当年的“恶税”门窗税,甚至还有一些学者放言房产税改革极有可能以失败而告终。社会群众视乎并不看好房产税改革,也并不认同房产税具有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能力,认为房产税除了加重广大人民的税收负担之外,并不能有效防止房地产投机行为。为了应对重庆、上海的房产税方案,有些人甚至已经想出“假离婚”及“真移民”等方案。可见民众对房产税的出台是不太支持的,反而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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