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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
年度)(2009年度)第一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而以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总量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回报。科学、公正地评审创新基金项目是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下简称“管理中心”)的重要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下简称《评审规范》)是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一)编制依据本《评审规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第7号部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制定。(二)适用范围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地方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评审会全过程以及参加评审会的全部专家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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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评审会全过程:指自评审会的专家聘请、专家报到、评审会正式开始,评审会全过程:经专家讨论完成评价打分、评审材料汇集,至会议结束,专家和工作人员撤离的过程。专家:专家:指参加评审会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专家)和财务专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指评审会各评审组的联络员以及其他参加评审会的人员。主办单位:指组织评审会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或具备资格的地方推荐主办单位:单位。(三)专家库管理中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都应建立能适应创新基金项目评审要求的专家库,并在基金项目和地方项目评审工作中有效使用。推荐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应协助管理中心推荐和征集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协助完成专家的注册工作。专家库建设应按照“关于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企金2006003号)和“关于建立完善地方专家库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企金2005014号)的有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