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商承担赔偿。第十三条属客户提出索赔要求的批量零星不合格品(包括在售后三包期内产品),经确认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其索赔费用除转移到供应商外,同时还应赔偿成都航天模塑的退货损失。第十四条装配中或客户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配套件,将列为公司级别作专题处理,其索赔金额由公司研究后作出决定。第十五条因配套件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整车或整机发生下列情况,属供应商责任的,应进行赔偿:(一)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影响客户和成都航天模塑声誉和形象,根据影响程度,按有形和无形损失的大小进行赔偿。(二)在国家、行业或主管部门的质量抽查中被扣分或降级。第十六条管理费按赔偿总额的5%计算。第十七条质量索赔公式为:质量索赔总金额(让步接受总金额降价比率挑选费用停产损失废品损失材料消耗费检测费用客户索赔费用其它)(15%)
第五章索赔程序及管理
第十八条配套件质量索赔由成都航天模塑各分子公司负责配套件索赔信息的收集(由生产、检验、储运、售后售前服务和信函投诉等渠道提供)、分析、组织实施索赔,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本级采购部,采购部根据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对供应商再次进行质量索赔。第十九条若零星不合格品引起其它件报废,以及属让步接收或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索赔的由成都航天模塑各分子公司负责落实索赔金额,填写“质量索赔通知单”及时通知供应商,若供应商对索赔有分歧,应在规定时间内(省内5天、省外15天)来人或来函申诉,按照第二章的有关条款进行再确认后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则视为认可,成都航天模塑各分子公司上报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扣减供应商货款,并将结果传递给本级采购部。第二十条属客户提出的索赔,经成都航天模塑证实属供应商责任的,填写“质量索赔通知单”及时通知供应商,按第十三条的管理程序执行。
f第二十一条名誉损失的赔偿由成都航天模塑各分子公司收集相关资料,并传递给采购部,采购部组织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商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第二十二条原则上废品由成都航天模塑各分子公司处置销毁,防止废品的非预期性使用。(属于退货的除外)本办法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办法做为《质量保证协议》的附件共同生效。
附:
f质量索赔通知单
武汉楚天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
贵单位为武汉嘉华提供的EW10正时齿轮零部件材料,由于出现189件外观不良,使武汉嘉华造成了损失,按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