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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转移占有时成立并生效。种类:1、动产质押2、权利质押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区别:1、抵押主要是以不动产为标的物,也包括某些动产,但这些动产如航空器、船舶、汽车、机器设备等本身就有不动产性;质押主要是以动产为标的物,也包括某些可以作为质物的权利2、抵押不转移物的占有,只需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质押要转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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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2013年5月份复习重点


的占有,以交付为公示方法。3抵押和质押的生效条件不同。留置权留置权概念、特征、成立条件概念: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扣留该财产,经过一定的宽限期,其债权仍得不到实现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特征1、留置权是法定权2、留置权与原债权之间具有牵连性3、以债权人占有留置物为前提4、留置权的法律效力具有双重性。成立条件:1、积极条件:(1)债权人已经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只限于动产)(2)。被债权人所占有的上述财产与该债权有牵连关系,换言之,留置物即该债权的标的物。(3)该债权已至清偿期,这就是留置权的行使要件,又是留置权的发生要件。2、消极要件:(1)留置权的行使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留置权不能成立。(2)留置权的行使不得与债权人所应当履行的义务相抵触。3)(对留置物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行为而取得。定金定金的概念、特征、种类和效力概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担保其合同债务之履行为目的而向对方预先支付的一笔金钱。当债务人按合同履行债务之后,该笔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予以收回。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他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其定金;而当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他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特征:1、惩罚性2、从属性3、实践性4定金的支付具有实效性5定金具有双方担保性种类:1、立约定金2、解约定金3、成约定金4、证约定金5、违约定金效力:1、担保上的效力2、预先付款的效力3、证约的效力
第七节合同概述合同终止概述合同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简称,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的情形。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概念、特征概念: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依法使合同权利义务得以消灭的行为。特征:1、合同解除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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