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提纲r
第一章t合同概述r
第一节t合同的概念与特征r
合同的概念r
广义的合同是指任何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r
合同的概念应该采取狭义的合同概念。即合同(变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3r
合同的特征P34r
(一)t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r
(二)t合同是两个人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同。r
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他们互为意思表示,并且意思表示一致。这是合同区别于单方法律行为的主要标志。r
(三)t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r
合同的分类:主要掌握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r
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与效力r
(一)t合同的订立r
合同订立又称为缔约,是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缔约各方自接触、洽商直至达成合意的过程,是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体。r
(二)t合同的成立r
合同成立是一种状态,主要标志就是订约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r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r
第一、t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r
第二、t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r
第三、t合同成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r
(三)t要约r
1、要约的概念,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r
2、要约构成的要件:r
(1)、要约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r
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为无行为能力;满10同岁但不满18周岁的,为限制行为能力;满18周岁包括本数,为完全行为能力,可以适用死刑。r
(2)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完整和具体。r
(3)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同时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的拘束r
(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r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大陆法系中采取“到达主义”普通法系中,采取“投邮主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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