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的变量。且从表中显著性水平可以
看出,除了回归常数,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均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
规模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假设1不成立。这一结果与我国上市公司的背景有密切关系。我国
的大型及超大型企业一般为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且基本上为国家控股,这类企业在市场中一般处
于垄断地位。这就使市场的调节作用显得微不足道,因而所得到的结论跟完全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结论相
反。
国家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假设2成立。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仍
然主要集中在国家的手中。
法人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的相关性没有通过10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这可能与我国第一大股东与
第二大股东之间差距过大,即股权制衡度过大有关,而第一大股东通常为国家股股东,比例为564,
第二大股东才是法人股股东,这就使法人股的变化对股权集中度影响较小。为检验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
股东的差异,对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差异进行T检验。双尾检验结果显示,二
者差异的不显著性为0000,二者差异显著,有力的支持了上述解释。
内部职工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假设4成立。内部职工股是依据1992年5月15日国家
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国家体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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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年论文
《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在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行的由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设置内部职工股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增进员工与企业的联系。由分析结果可见,内部职工股确实起到了预期的作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取消内部职工股究竟正确与否值得进一步思考。
流通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假设5成立。流通股在我国股权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因此,流通股的增加不仅不能改变原有股东的控股地位,反而会直接导致股权集中度的降低。
经营业绩与股权集中度的相关性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台的一系列配股规定是导致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原因。1999年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10以上才允许配股的规定,2001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才能发行新股的规定。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配股是一种风险更小、成本更低的筹资方式,是一种比发行债券更好的现金来源,且配股是企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