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责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不动摇,确保领导得力,协调推进。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构建人口计生公益宣传倡导格局。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宣传、广电、妇联、司法等部门在人口计生宣传中的职责,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宣传队伍能力建设,优化宣传教育载体,巩固和完善人口文化大院、婚育长廊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村级计划生育“两室一校一家”(即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村人口学校及计生协会员之家)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三)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十二五”期间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继续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投入水平。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社会赞助、捐助等方式,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基金。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经费投入方式,实行基本投入和项目投入相结合。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经济处罚行为,管好用好各项计划生育经费,充分发挥资金效应。要把资金投向的重点放到乡村两级,保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四)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要大力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提高村级计生干部报酬。要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县乡服务站所有在岗技术人员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取得执业资格和证书,做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过硬、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服务观念和法制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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