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及税费入帐或按市价入帐;盘盈的存货按市价入帐;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入帐。5、领用存货按存货出仓手续办理,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借记成本费用帐户,贷记存货帐户。领用又退回的借记存货帐户,贷记成本费用帐户。月末盘点之部门在用结余存货,作假退料处理,借记存货帐户,贷记成本费用帐户。6、存货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第二十四条:待摊费用核算1、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但不得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2、待摊费用摊销时,期间不得有间隔。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按酒店的具体规定执行。酒店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电器及音响设备、电脑系统、贵重家具、娱乐设施设备、厨房设施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费、相关税费入帐。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费、相关税费及支付的安装调试费入帐。3、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协议的价格入帐。4、捐赠者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者提供的发货票和由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入帐。未提供发货票和有关价值的,按市场价值加上由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减去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确定的折旧价值的余额入帐。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值确定入帐价值。6、为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的专用借款,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有关规定计入资产价值。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折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酒店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第二十八条: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房屋装修列入固定资产的不计残值;地毯不计残值。第二十九条:计提折旧须遵循以下原则:1、当月入帐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自次月起计提折旧。2、当月转出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3、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如能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f4、以经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5、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不提折旧。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