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工作由会计负责。第二十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开户,银行票据结算业务,不得违规开立和使用帐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无理拒付,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无债权债务或真实交易的票据。第二十一条:支票采用记名方式,签发支票必须注明接受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用途。第二十二条:原则上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不准将支票给供货单位代为签发。如确需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时,一定要填写好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和最高结算限额,并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报销。第二十三条: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丢失的,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以便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行为发生。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自已承担。第二十四条:预付款应按照已签订合同的付款条款,填制用款申请单,按酒店审批权限审批后。填制转帐支票,办理付款手续。第二十五条:凡办理预付款手续的合同事项及采购事项,款项一经付出,经办人应督促合同或采购事项的落实情况,业务结算时应及时清回余款。否则造成之损失由经办人负责。第二十六条:不得违反银行结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贪污挪用公款。
f第二十七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人员抽查现金、银行存款的使用及结余情况。检查支票的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结算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有效控制结算资金的占用,及时追收、清理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回笼是酒店结算资金管理的原则。酒店长包房房租应每月结算一次或按合约或协议及时结算;团队会议消费,应于接待业务完成后及时结算。第二十九条:应收帐款应按签单协议及时追收,防止呆坏帐的发生。对收款有困难、逾期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应请营业部门协助追收。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三十条:对各项采购款项,原则上应采用月结的形式结算,合同或协议有规定的按合同或协议执行。各项采购付款不得办理预付款(紧急采购物资除外)。第三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应根据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至六个月内结算。零星维修工程,于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结算。合同规定了结算期限及结算方式的按合同执行。第三十二条:酒店发生的往来业务,应分别不同情况,分科目设立帐户核算。往来帐户应逐笔登记,帐款结算后应逐笔核销。第三十三条:个人出差借款或采购借款,出差人员或采购人员在出差归来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