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资金预算及其他资金预算。6、物资采购预算,指各职能部门按营业预算、费用预算、资产购置预算和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分析编制的物资采购预算。包括物资采购数量预算和采购金额预算。7、资金支出预算,指酒店各部门按营业需要,除采购资金以外的其他临时资金支出的预算。由各职能部门按实际情况编制,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应按财务部的要求编制,报财务部审核和汇总、经研究确定后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预算经批准后列为计划执行。对未在计划之列的各项支出应先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否则不予执行。
f第九条: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动。确因经营环境改变需要变动的,应于季度结束后调整。流动资金计划可按实际经营情况在合理范围内按月调整。
第三章:编制预算
第十条:编制预算应确定编制前提(即经营假设)、编制基础(即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即计算方法),不能凭空设想,随便捏造。1、编制前提(即经营假设),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应设定的经营环境。经营假设可按近期经营状况分为好、正常、一般三种情况设定。2、编制基础(即数据支持),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以什么样的数据为基础,以什么样的市场为条件。可按历史数据和近期数据编制,也可按市场情况从零开始编制。3、编制方法(即计算方法),是指编制预算时以什么样的方法来计算数据,而不是凭空设想、胡编乱造的。如固定费用预算可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变动费用预算可按预期的成本费用控制率编制,半固定半变动费用预算可综合以上两种方法编制。第十一条:各部门应编制的预算有:1、销售部、房务部应编制客源预算、客房营业预算、会议接待预算、费用预算、客房利润预算、月资金支出预算。2、房务部应编制客房用品预算、布草更新预算、工衣工鞋预算、设备和低值易耗品添置和维修预算、清洁用品预算、洗涤用品预算。3、餐饮部应编制营业预算、费用预算、毛利预算、部门利润预算、餐具瓷器添置及更新预算、贵重餐料用量预算、设备和低值易耗品添置和维修预算、洗洁用品预算、餐厅布草更新预算、月资金支出预算。4、总经办、人事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销售部应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设备和低值耗易耗品添置和更新预算、月资金支出预算。5、销售部应编制酒店广告宣传费用预算、招待应酬费用预算,并交总经办统筹。6、人事部应编制工资费用预算、培训费和招聘费支出预算、员工福利费支出预算、员工餐费预算、宿舍费用预算。7、工程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