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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投行发展要求,增强公司持续竞争力,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参加各类投行培训,培训内容以与公司投行业务有关的业务与管理培训为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员工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正式员工。
第二章培训宗旨
第四条围绕公司“提升客户价值,造就员工未来”的核心价值观和“诚信、专业、卓越、共享”的经营理念,规划和设计公司整体培训战略和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贯彻公司理念和文化的同时,通过向员工提供行业优质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质以及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员工发展成为符合新经济时代的国际化和复合化人才,最终在成功的职业生涯中实现个人价值。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投行培训体系,是投行的一项长期投资,是提
f升公司价值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和必要前提。公司投行将以培训为核心手段之一,来提高投行人员的素质,增强公司投行的竞争力。
第七条通过提供持续有效的培训实现公司投行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和成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系统培训工作主管部门,投行管理总部主要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等工作,具体培训职责如下:
1、结合公司现有的培训体系,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2、每年末根据投行业务发展需要、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以及员工能力状况,制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培训预算和培训计划;3、联络培训机构,收集培训资料,发布培训信息;4、跟踪培训过程,建立培训档案,评估培训成效;5、开发培训渠道,建设并维护投行公共培训平台;6、整理各部门员工计划外的培训需求、立项、审核、申报。7、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本部门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第九条投行指定一名员工,专项负责投行系统培训接口工作。
第四章培训计划
第十条投行管理总部协助人力资源部通过定期下发培训需求调
f查表、调研等形式,收集各部门次年度培训需求及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状况、财务状况等统筹制定公司次年度培训计划(每人每年培训课时一般不低于30小时),考虑到投行工作的特殊情况,基本每年筹办两次全体投行员工的集体培训(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第十一条投行管理总部协助人力资源部依据经公司审核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培训,但当公司业务重点、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