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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良好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合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薄弱学校”镇级以上中小学农村学校≥900分800~900分700~800分<700分≥800分700~800分600~700分<600分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对示范学校的校长嘉奖。对薄弱学校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同时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校长任期工作目标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七、具体要求1、各中小学要组织学校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务实抓好过细工作,将评价方案中的评价指标要素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f2、学校要按照《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在2012年4月8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撰写好自查自评报告,规范填写“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标准(修订)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给评估团组长待评估时用),并于2012年4月8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3、收集装订2011年度资料,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和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资料。附:1、关于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组织安排2、余庆县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余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校
素质教育
评估
通知
抄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王仲勇副书记、张宁副主任、郑强副县长、李华丽副主席、本局领导、各股室、各片区督学
余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共印80份
关于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组织安排
为确保2012年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人员分配及工作分工1、人员分配小学组:组成长:饶正余员:李培先李卫莲张羽碧陈刚习达明王俊松龙红艳(兼资料员)曾令方唐勇
f中学组:组成长:吴朝忠员:陈文华赵松毛光敖冉义权王征秀张远昌陈定艳毛王庆勇
伟(兼资料员)
2、工作分工及职责小学组:饶正余:负责小学组组织安排调度工作,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B1办学方向、B2:体制管理,同时负责校长问卷调查,召开学生、教师等座谈会。李卫莲: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中B3:校务管理、B4:学生管理、B5校园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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