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余教督(2012)03号
关于组织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根据余教督201109号:《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精神,为督促和指导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余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对我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权勇周学刚龙子广黄文权
副组长:李进洪成员:李卫莲毛光敖
饶正余吴朝忠陈文华张远昌王天坤骆登祥黄建琼陈刚李豹
二、建立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团团长:张权勇周学刚陈文华龙子广习达明张远昌毛伟黄文权毛光敖陈刚陈定艳赵松
副团长:李进洪成员:李卫莲
张羽碧王征秀吴朝忠冉义权王庆勇王俊松
李培先唐勇
龙红艳
曾令方
f秘书长:饶正余三、督导评估时间:2012年4月9日至4月27日四、督导评估对象:乡镇中心完小、中学,抽查部分村级小学五、评价方法:1、听:听取学校领导对该校如何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全学科覆盖随堂听课。2、看:对学校的校容风貌、校风校纪、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活动、教学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察看。3、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文件、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情况记录、报告、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资料(教案、作业等)、教学教研、教学成果、体卫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学籍档案、成绩表(卡、册)、教师业务档案等相关资料)。4、访:对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5、测根据随堂听课内容对学生进行本节课基础知识测试或测评。6、评:对接受实施素质教育评估学校进行评估结果报告。六、评价认定及评估结果的应用:根据余教督201109号:《余庆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精神,方案中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标准总分值为1000分,按照“贵州省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估标准方案(试行)规定,”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评价分为“示范”“良好”、、“合格”、“薄弱”四个等级,其标准为:等级实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