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原件的资料提交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1未能提供全、实报到材料的人员,如不影响录用手续的办理且用人部门急需上岗的,向上级主管报备确认后可以安排先上岗,并要求本人承诺其他材料的补交时间;如影响录用手续办理和存在风险的,则应暂停或终止录用手续办理;2对提供全、实报到材料的人员,指导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社会用工年限核定表》,告知表单信息应如实填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出现;3提交《入职承诺书》、《员工手册》、《岗位任职协议》、《工资支付确认单》、《试用期考核表》等材料供阅读并签字,明确应遵循的制度及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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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合同签订:员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签订《劳动合同》。1如员工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报到材料未履行的,导致合同未签、录用手续未办等责任由本人承担,公司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2员工在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就劳动合同的协商签订无法达成意向的,公司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3员工在入职时阅读或签领《员工手册》的,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里未收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的,基于避免公司无意识造成不应当存在的违法后果,员工有义务书面提醒公司按照本手册要求执行,并可越级直接向总裁反映此种情况。
第十四条员工被公司录用后,其人事档案必须转移到本公司指定的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保管,档案代管费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由公司承担。凡应个人原因造成档案不能转移手续者,由此而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公司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五条每位新员工在入职时都由人力资源部人员陪同了解,熟悉工作环境,部门情况与同事。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相关培训。入职引导人将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有关规定、部门职能与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安排培训的时间。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入职引导人。
第十六条新员工试用以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限,该试用期的期限将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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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f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1年以上不满3年的3年以上
不超过1个月不超过2个月不超过6个月
第十七条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