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归档文件要求:(一)归档文件应为文件材料原件。(二)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当有利于长久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热敏纸。(三)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四)音像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和实物要与文字说明一起归档交接;外文材料要与翻译材料一起归档交接;电子文件要与纸质文件一起归档交接。文件材料移交时,由承办部门填写文件材料移交清单,重要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移交时还应编写归档说明,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f交接双方根据文件材料移交清单清点,核对无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并签字,移交清单交接双方各保留一份。
第九章离岗交接清点制度为保证档案工作的延续性,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离岗交接清点是指档案管理人员由于轮岗、换岗、晋升、产假、退休、辞退等原因工作岗位变动时,需要进行的交接清点工作。离岗交接清点范围:(一)档案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消毒灭菌机、除湿机等机器设备,档案橱、荣誉橱、声像橱等档案装具,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二)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包括案卷目录、专题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文号索引等。(三)全宗卷、编研材料及档案室各类综合材料。(四)目前室存档案资料。(五)未归档材料。交接清点时,除清点数量外,还须查看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档案资料是否完好。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交接须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在场,共同对照交接清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接收人、移交人根据清点情况填写离岗交接清点台账签
f字,行政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监交并签字。档案管理人员离岗后,须于15日内向行政管理中心备
案。第十章档案设施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档案库房、阅览室设备要登记造册,并做到账物相符。档案管理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和操作。档案设备管理人员要对各类设备按使用说明、操作规范使用,严禁违规操作和延长使用时间,严禁增加使用强度,如出现问题,由相关人员负责。档案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做好检查记录,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提高档案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档案不受损害。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增添档案管理设备,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和说明。
第十一章档案数字化r